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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届顺平县委第九轮巡察进驻

来源:顺平县委巡察办 发布时间:2021-08-14 15:23:12 阅读量:720

根据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,六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。本轮巡察对县委办、信访局、宣传部、政协办、统战部、城投公司、人大机关、扶贫办、政法委、公安局、法院、医保局12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。

本轮巡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,紧紧围绕“两个维护”,把坚定政治立场、保持政治忠诚、履行政治责任、净化政治生态作为重中之重,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,充分发挥“派”的权威和“驻”的优势,突出对被巡察单位“一把手”的监督,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,坚决做好巡察“后半篇文章”。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,市委第三巡察指导督导组将全程指导督导我县本轮巡察工作,跟进巡察组小组对第四巡察组工作进行全环节跟进。

六个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。会前,各巡察组组长与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见面进行了沟通,传达了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。会上,组长做了动员讲话,通报了本轮巡察工作任务;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对做好本轮巡察提出了具体要求;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。

巡察组组长表示,县委巡察组将坚持政治站位,坚决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要求;坚持突出重点,以巡视巡察工作的实际成效坚决当好首都政治“护城河”;坚持制度创新,扎实推进巡视巡察工作全覆盖和高质量发展;坚持党的领导,进一步凝聚做好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强大合力。牢牢把握新时代政治巡察属性,坚持在政治高度上把握巡察监督重点,紧扣职能职责,紧盯“关键少数”,按照“三个聚焦”监督重点,结合单位性质特点,围绕党组(党委)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,开展巡察监督。

巡察组组长要求,被巡察党组(党委)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,强化主体责任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对巡察前自查的问题,要闻风而动、即知即改;对巡察中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“四风”问题,要扭住不放、立行立改、严肃问责;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,要统筹研究、真改实改、全面整改。

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同志强调,巡察工作是县委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(党委)的共同任务,县委巡察组受县委委派,肩负着县委的权威和信任,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充分信任巡察组,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,把巡察作为一次政治体检的过程,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(党委)书记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,支持配合巡察工作,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,发挥示范表率作用,营造良好监督氛围。被巡察党组织应当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。要为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,共同完成巡察任务。

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表示,要以此次县委巡察为契机,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、加强党的建设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自觉接受巡察监督,积极配合巡察工作,坚决抓好整改落实,用实际行动践行“两个维护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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